2020年2月26日星期三

中古堆高機安全操作規程

  一、司機必須經過專業操作培訓,熟悉設備的操作及本《操作規程》,持有有效的上崗資格證。
  二、嚴禁在酒後或服用致困藥物後操作。
  三、作業前:
  1上車前應檢查油、水、輪胎氣壓苗栗堆高機是否足夠、外胎是否有破損並填寫日檢自查表。
  2檢查儀表、刹車制動及燈光是否正常。
  3必須查看機械周圍(含空中、車底下)有無障礙物及人員,在確認無誤時方可掛1檔平穩起步。
  四、作業中:
  1隨時注意堆高機作業范圍內是否有行人。進入碼頭平台時應注意門架高度,防止碰撞門架。
  2嚴格按照堆高機安全負載規定吊運集裝箱,台中堆高機禁止超負荷吊運。
  3謹慎駕駛,操作時嚴禁碰箱、靠箱和其它碰撞現象的發生。
  4嚴禁吊著集裝箱時司機離開駕駛室,如因故需要離開,必須把集裝箱放回地上,熄車、拉手刹,並隨身攜帶鎖匙才准離開。
  5堆高機不允許載人,嚴禁有人站在堆高合力堆高機機的上落梯時行車;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離開集裝箱堆場。
  6在堆場吊運集裝箱作業時,先將集裝箱升到一定高度(司機能清楚地遠望到前方行人情況)後才能操作轉向、行走。
  7集裝箱裝車、卸車時,禁止任何車輛或行人從起升的集裝箱底下通過。
  五、作業後:
  1將車安全停放在指定停車區域。
  2拉緊手制動、置於空檔,怠速運轉1-2分鍾後,將發動機熄火。
  3司機離開時,應關好門窗,關閉電瓶電源。

  4認真填寫車輛運行日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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